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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须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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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突发公共事件须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重特大事故可能出现时,相关部门及时预防、预测、预警,好让行业部门和市民做好应急准备。 事前:信息报告
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事件发生时,立即调动资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事发:应急响应
做好抚恤、补助或补偿;消除环境污染;做好社会救助;展开保险理赔;做好事件调查与评估;组织重建。 事后:善后处置
公安、消防、卫生等在应急委协调统一指挥下,各施其职,展开抢险救援、救助。 事中:各施其职 郭娟 制图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今起实施,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

  未雨绸缪,历经三年编制、试行、完善,今年7月17日,《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布,今起正式实施。

  虽然,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处置的是政府,但毕竟关乎我们每一个市民的生活。那么,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普通市民怎么获取知情权?如何报警?如何防范?等等。请看本报对应急预案的解读。

  本报讯 面对突然来袭的灾害,我们不会再手忙脚乱。《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上月17日发布,今起正式实施。预案规定,突发公共事件须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让公众快速了解事件真相。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预警由低至高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管理的总纲,对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包括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一整套运行机制。公安、消防、医疗、通讯等在事故抢险中分工明确,哪一环节出问题,相关负责人都将被追责。

  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分市、区县、乡镇三级,五个层次,形成了一张大网。截至今年6月,积压的各类预案总量已达53000余套。

  我市应急预案在全国预案编制中率先提出了要建立预警化解机制,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在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有效防止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对事故后的理赔、重建、社会救助、损失评估、责任单位及抢险不力人员处理等作了规定。

  我市地形复杂,易发旱灾水涝;我市江河滩多水急,水陆交通事故隐患较多;我市是全国六大老工业基地之一,老企业老设备多,事故隐患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常年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80亿元—120亿元,约占全市GDP的4%。

  市政府秘书长陈和平透露,为规范抢险救援,2004年6月初,我市启动应急预案编制。

  检查预案效果

  我国内河最大搜救演习

  下月在长江万州段举行

  本报讯 我国内河上最大海事搜救联合演习,9月22日将在长江万州段举行。届时,多部门联动,40多艘船和两架直升飞机将加入行动。

  三峡蓄水后,长江上船舶交通量大增,船舶吨位更重,船体更大,船舶航行受气候、风浪等影响也更明显。船舶发生险情后,施救难度加大。市政府秘书长陈和平昨日透露,为检查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效果,9月下旬,市政府将动用整个长江上的直升飞机和众多船舶,在万州举行水上演练。演练内容包括水上船舶碰撞、扑灭火灾、油船泄漏、落水救援、地质灾害等科目。

  据重庆海事局称,具体时间为9月22日,联合演习规模为我国内河上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参加协同作战的部门有海事、航运、公安、通讯、医疗、消防等多个部门。初步概算,将出动船只40余艘,负责侦察、空中搜救的直升机2台,同时陆上车辆数十辆。

  据悉,此次参加活动的不但有来自全国各海事部门的专业人士,国务院也将派庞大专家组亲临指导,国外一些专家、专业搜救组织也将慕名前来观摩。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

  解读预案内容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鼓励市民积极参与

  〉〉〉 积极举报灾害隐患

  昨日,记者从《总体应急预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比方说对各类危险源和灾害灾难隐患进行举报。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政府倡导和鼓励公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对各类危险源和灾害灾难隐患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报警准确、及时采取相应紧急措施或防止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少损失的公民、机关及企事业,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

  〉〉〉 遇事拨打报警电话

  市政府应急办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接警中心,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接警和处警。全市统一接警电话为12345。除此之外,110紧急报警、119火灾报警、120急救报警等现有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市民若遇重大险情,打通上述电话,说明事故险情的时间、地点、种类、影响及人员伤亡等即可。

  今后,市政府将逐步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报警中心,接受预测预警信息和单位、个人报警。

  〉〉〉 上报下传半小时内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是:快。12个指挥部获悉严重、特别严重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重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一般、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最长不超过12小时上报备案。市应急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委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报告。

  〉〉〉 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总体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政策规定可以公布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诸如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形式都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采用。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 特殊群体专门公告

  总体预案指出,为了使更多的人“接收”到预警信息,从而能够及早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工作,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视具体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 救灾征用物资要赔

  按规定,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伤员救治、交通、通讯、水电气恢复等灾后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地方政府有困难,可向上级政府及部门申请支持。

  事故中伤亡人员,按照规定抚恤、补助或补偿。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征用或征收的个人或单位物资、器材等,由区县政府依法赔(补)偿;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征用或征收的,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赔(补)偿。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中疏散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的人员,由商委调拨救援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市红十字会、市政府接受捐赠办、市慈善总会必要时开展捐赠活动。自然灾害救助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司法援助、心理咨询、保险理赔、灾害调查与评估同步进行。

  ■记者 冉启虎 见习记者 陈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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