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国防科工委制定出台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和《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为军工企业整体上市扫清了障碍。根据上述规定,政府鼓励境内资本以及有条件的允许外资参与军工企业改制。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国有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可以对国有控股的军工企业实施整体或部分收购、重组。同时,军工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制上市,及以其他方式进入上市公司的,还须编制军工企业上市框架方案。
按照规定,申请参与军工企业改制上市资格审查的中介机构须无外资参股或外资背景。这意味着本土券商将独享军工企业改制上市的盛宴。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