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从明年起,地方省级官员将开始向中央上交节能答卷,如果成绩单未能及格将面临问责和“一票否决”。公众期待已久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日前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有关部门实行。
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主要考核节能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考核对象包括各省(区、市)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各地这份总成绩为100分的答卷根据量化考核办法评分后,将出现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
该办法规定,对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发展改革委。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