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安徽合肥一名男子在歌舞厅与一名“小姐”交易后,要求为其开发票。“小姐”不从,男子遂大耍酒疯。
在惊动民警后,该男子竟要民警主持公道。虽然民警一再声明嫖娼是违法行为,可该男子还是不听,继续大闹歌舞厅。民警只好强行将其带到辖区派出所处理。据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