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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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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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请公证
材料欠缺被拒


  本报讯 昨日张兰(化名)来到渝中公证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却只带了自己的户口簿。公证处以证明材料欠缺为由,拒绝了她的申请。

  张兰告诉公证员,她与丈夫在1974年结婚,丈夫于去年去世。丈夫生前在四川万源有一笔存款,现在她想查询这笔存款的余额并支取,却没有账户密码,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请提交你和丈夫的结婚证。”公证员对张兰说。张兰却表示,由于结婚时间比较长,结婚证已经遗失。

  公证员让她提交丈夫单位的证明,张兰表示丈夫没有单位。

  “只凭户口簿,我们不能办理这个公证。”公证员表示。

  “那我该怎么办?”张兰很着急。

  公证员告诉张兰,可以到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与户口簿一同携带至公证处,方能办理公证。      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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