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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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
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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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妨害公务
判两年半


  本报讯 哥嫂闹离婚,弟弟不仅阻挠法官收回证据,还出手把法警打成轻伤。前天,万州区法院认定这个弟弟妨害公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受伤法警3500余元。

  检方指控,2月26日上午,云阳县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法庭上,男方从法官手中拿走了作为证据的结婚证。当法官要求其返还时,男方的弟弟向官东冲进法庭,不准法官收回结婚证。当庭长刘明要求向官东离开法庭时,向官东不听招呼,刘庭长只有叫来法警阻止。法警赶来后,几次阻止了向官东冲进法庭的行为。

  随后,向官东到一家杂货店买了一把菜刀,赶回法庭。见刘明庭长在法庭院坝,竟一刀向他砍去。刘明躲闪及时,但法警张浩被砍伤。因其他人员及时制止,才控制了事态的恶性发展。

  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向官东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饶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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