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花钱找人检测,证明不是我家漏的水,楼下要我赔弄坏了的天花板。”昨日,家住江北区的白先生致电本报。
在沙坪坝区巴渝佳梦小区四单元,白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屋是他父母的。今年2月,楼下反映他家厨房漏水,白先生叫上装修工、物管一起检查,没查到漏水点。一个多月后,楼下再次反映漏水更严重了。白先生又检查了一遍,仍没找到漏水点。第二天,白先生叫来装修工人,把楼下的天花板掀开,用设备检测后发现,是隔壁住户的水管破裂,导致漏水。然而,楼下住户“说我弄坏了他家的天花板,要我赔”。白先生说,他是帮楼下查问题,事实证明责任不在他父母家,如楼下非要他赔,他就要楼下付检测费。
在楼下住户张中(化名)家厨房,记者看到,厨房顶上确实有块天花板缺失。张中称,“虽然水不是他家漏的,但天花板是他弄坏的,我只有找他。”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何桐雨律师认为,楼上住户请人检测漏水源,损坏了楼下住户的天花板,作为侵权人,应承担楼下住户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此外,证明楼上漏水应是楼下住户的义务。楼上住户自愿出资检测,证明不是自家漏水,所支付的检测费用不能强制要求楼下承担。如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楼下住户可找漏水住户要求适当赔偿。记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