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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养灾区孤儿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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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认养灾区孤儿有条件

  本报讯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很多孩子失去了父母,不少市民纷纷表示,愿认养这些可怜的孩子,但认养是有条件的。

  领养程序如下:1、如灾后这些孤儿确定父母双亡,近亲属放弃抚养权的话,可进入收养程序;也可由政府出钱,找寄养家庭代养。 

  2、收养人要满足四个条件:无子女,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四川省民政厅2部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接受全国各地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和负责解答。

  据了解,目前,重庆市儿童福利院尚未接到此次地震转送来渝的孤儿。   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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