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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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共建筑做“体检”
武隆县蚯蚓外爬
震前反应可能小
为警方援灾提供经费保障
重庆港成大宗救灾物资集散地
被告地震中受损
原告主动作让步
强化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
物价局重点巡查
救灾物资的价格
面对灾难 我们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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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告地震中受损
原告主动作让步


  本报讯 一起经济纠纷中,被告的餐馆在地震中被毁,原告得知后主动作出让步。昨日,被告致电本报,希望感谢原告和法官。

  据悉,被告杨永华住在都江堰,他的一辆货车挂靠在重庆聚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从2006年至今,杨永华没有按合同约定交付养路费、保险费等共计2万余元,聚友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将其起诉至法院。

  26日该案开庭时,得知杨永华在都江堰的中餐馆被地震震垮了,原告主动提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法官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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