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起经济纠纷中,被告的餐馆在地震中被毁,原告得知后主动作出让步。昨日,被告致电本报,希望感谢原告和法官。
据悉,被告杨永华住在都江堰,他的一辆货车挂靠在重庆聚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从2006年至今,杨永华没有按合同约定交付养路费、保险费等共计2万余元,聚友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将其起诉至法院。
26日该案开庭时,得知杨永华在都江堰的中餐馆被地震震垮了,原告主动提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法官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记者 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