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妥善解决汶川大地震灾害和近期风雹、暴雨洪灾给受灾群众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制定的救济标准,我市决定下拨4000万元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对受灾的“三无”人员(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及受灾的原“三孤”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