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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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且患绝症
法院量刑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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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首且患绝症
法院量刑从轻


  本报讯 铜梁一农妇身患绝症,走投无路之下铤而走险。昨天,渝中区法院根据其自首和绝症病情等情节,决定从轻发落,并当庭宣判。

  检方称,今年3月16日上午,在解放碑重百商场旁边的花台旁,警方注意到一个中年妇女举动异常。警方尾随她走到重百三楼,发现她趁店员不备,抓起一条裤子就塞进了身上穿的衣服里。经查,该妇女叫李佩琼,铜梁农民。她主动交代自己在江北、解放碑等地多个商场偷盗衣物26件,价值6000余元。这些衣物大多系名牌。

  李佩琼带着哭腔,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实。但她称,自己身患乳腺癌,已是晚期,动过三次手术。八十多岁的老父尚在,丈夫也有病,还有个女儿尚未成年,家里没有劳动力。最近,癌症有复发迹象,医生宣布她最多活到明年。辩护律师向法官提供了相关证据。

  考虑到自首且患绝症等因素,法院决定从轻量刑。为此,她被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6200元。宣判后,法官告诫她一定要好好珍惜生命、珍惜生活。

  她听后连声说“谢谢”。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董小梅 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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