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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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名烟名酒店出售假烟
自首且患绝症
法院量刑从轻
窗子被广告牌遮挡
住户起诉获得补偿
18位知名法学家
加盟市高院智库
凶手畏罪自杀
损失应该谁赔
少年下河溺亡 家人状告政府
多数市民认为:最好别给妈妈说
断树悬屋顶
居民怕出门
百余农民工子女
同绘心中奥运梦
广播寻找失物 不料招来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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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凶手畏罪自杀
损失应该谁赔


  家住丰都县江池镇虎劲村1组郎克大:6月29日下午,9岁大的儿子在玩耍时,被38岁的邻居李家砍断手脚。现在肇事凶手畏罪自杀了,而且他只有一个老父和一个妹妹。现在儿子的医疗费毫无着落,请问: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由于当事人李家已经死亡而且没有配偶,提起刑事诉和附带的民事诉讼也就没有可能。但如果死者生前留有一定财产,那么郎先生可以通过民事途径,直接起诉死者的财产继承人。但赔偿的额度应以继承的标的为限。

  记者 罗玺 实习生 周牧晓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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