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600万张的奥运纪念钞“一钞难求”,并导致持续的热炒与争议。就在上周央行刚就增发的传言予以否认之时,南京市民黄乃海一纸诉状将央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央行采取公平方式,向海内外增发纪念钞。
目前,黄乃海已发出特快专递将诉状寄往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也是国内首例“叫板”央行的公益诉讼案。
黄乃海,今年68岁。“央行发行流通奥运纪念钞,我排了10多个小时的队,最后像大多数人一样空手而归。”老人说,这次央行发行的数量实在太少了,内地13亿人才600万张,香港700多万人口发行了400万张。
他表示,自己是为广大热爱北京奥运会的老百姓打的公益“行政诉讼”官司,不要求央行对他个人作出任何赔偿,只要求增发。
黄乃海还建议,如果央行增发奥运流通纪念钞,面值可以是50元的,可以在全球发行,而不是只针对国人发行。这样不仅可满足全世界人民的愿望,还可以增加我国外汇收入。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市场上10元面值奥运纪念钞的成交量已经很大,价格也在1000元左右,如果央行增发,最可能的方式是发行其他面值的奥运纪念钞,比如20元、50元面值,不可能再发行10元面值。
律师观点
央行违反行政合理原则
义务帮黄乃海打官司的代理律师崔武表示,央行这次发行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量少,二是程序不公平。
他认为,国家赋予了央行发行奥运纪念钞的行政职能,但少量发行造成只有极少数人能兑换,供需比例严重失衡,其行为合法不合理,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理原则。
那么央行会不会应诉呢?
“应该会的,按照一般诉讼原则,一旦法院受理,案件就将进入一审程序。央行会在15天内提供证据进行书面答辩,如果不答辩举证,法院就会判败诉。”崔武说,因被告属于中央部委,所以只能去北京打官司。
各方声音
法学教授
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认为,央行的确存在过错,一是奥运纪念钞作为可流通货币,公民有平等获得的权利,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得到了;二是央行的行为客观上使得纪念钞成为了商品,而法律规定“人民币是禁止买卖的”。
不过,这位教授也表示,如果起诉针对的是央行发行600万张奥运纪念钞这个决定,法院很可能不受理。
普通市民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据了解,像黄乃海一样没有兑换到的市民,对这起公益性诉讼非常支持。不过,手中已有纪念钞的人却不太乐意看到央行增发。
一位收藏人士表示,现在市场上奥运纪念钞的成交量已经很大了,价格也在1000元左右,如果真的增发,市价肯定大跌,购买者损失就太大了。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