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检察院开展的清理在逃犯罪嫌疑人工作将在本月25日结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要求各分院、区县院相关部门,依照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撤销逮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并建议侦查机关加大追逃力度。
记者 罗玺 实习生 周牧晓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