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招聘书记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从今年起,人民法院新进人员将不再走由“书记员”而“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老路。最高人民法院19日决定正式启动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2003年起法院新招聘的书记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进行单独序列管理。 对于这项改革措施实施前各级法院正式录用的书记员,将实行“老人老办法”。除人民法院录用时另有规定、约束外,现有书记员可以根据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专任到法官、法官助理和其他职位,也可以作为录用制书记员从事书记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