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运输毒品被判刑
本报讯 为贪一己蝇头小利,戒毒所保安刘伟竟当起为强戒人员运输毒品的“二传手”(本报曾作报道),最终领得有期徒刑5年。 20岁的刘伟系涪陵人。今年3月10日开始,他在渝中区强制戒毒所担任保安,负责脱瘾区值班工作。同月20日至5月期间,刘在金钱利诱下,先后10次为强戒人员屈某某等提供手机联系购买毒品,并从所外把毒品带入。至抓获时,刘伟从中获利2000余元。 (记者 李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