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破获一个大案:湖南一个无业混混,炮制了一个“黑手党中国总部”,向全国17个省、市的一些“老总”、“长”们发出一万多封恐吓信,以人身安全和艳情相胁迫,敲诈得手13万余元。其中,我市涉案40余起,仅江津就有16起。
看了昨日的报道,我纳闷:一个混混,怎么能够连连得逞,他有什么能量?
近几年,媒体曝光的混混发迹的故事还真不少:有送情妇给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的陈林;有湖南娄底的伍新勇;有浙江瑞安的陈阿太……这些混混(地下组织部长),德性相同:道德败坏,不学无术;手法相似: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威胁、控制领导,然后迫使其为自己的目的买单。
对这些混混的行径,世人切齿,舆论挞伐。但是,我们不解的是,到如今,为什么混混们没被骂死,没被“咒”绝,作案“市场”反而见长,作案“成绩”反而见长?尤让我们“叹服”的是,混混们的作案成本还是多么的低(就拿湖南这个混混来说,就寄了一万多封信,就捞了13万余元)!
还是拿“市场”说事。混混能轻易敲诈到钱,只能说明有人经不住敲诈,而且这个“群体”(市场)不算少。古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很显然,有这么多人“经不住”,一定是有害怕暴露的短处、痛处。这也说明,他们这些短处、痛处,还缺乏或没有受到体制内的打击,给混混留下了市场空间。
那么,怎样才能杜绝这样的混混,怎样才能使混混不能“混”成地下组织部长?显然,斩断其生存的市场是当务之急。具体怎么办,首先,是不要放过那些“进贡”的“老总”们、“长”们,将他们的问题彻底查清;然后是加快制度建设,弥补制度漏洞,让“老总”们、“长”们不敢坏不能坏。否则,说不定,哪天又要蹦出个混混(“部长”)来。
林中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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