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有望提起“公益诉讼”
新京报今日消息 我国有望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昨日,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北京律师研讨会上,《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课题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透露了上述信息。 雀巢奶粉事件、“进津费”事件等暴露出公益诉讼制度欠缺带来的问题,专家一直呼吁出台有关制度,以完善消费者维权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救济渠道。 建议稿规定,在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很难确定受害人的情况下,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实施侵害人提起禁止侵权、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诉讼。社会团体在得到受害人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建议稿还有很多突破,涉及诉权、管辖、第三人等众多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