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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困惑, 重庆晚报-副刊频道-夜雨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副刊频道 夜雨    2005年08月08日 第 16

作家的困惑


2005年08月08日 9:19:00

                                                          虹影
    有人告诉我,有个人指责哈金的得奖小说《战废品》抄袭了某志愿军战士的回忆录。我到网上一搜,从7月25日到7月30日,以“哈金涉嫌抄袭”为标题的新闻,竟然有5800条!即使打起引号,排除“哈金森”之类,也有5630条。
    我赶快去点眼药水,生怕眼看花了。可再看,还是一样。
    《战废品》是历史小说,当然会涉及历史。涉及历史的部分不能发明,当然得根据历史书籍,而历史书籍根据的,则是历史。这里的判别标准是“历史小说——历史书籍——历史”这三者的关系,看“历史小说”用了多少属于“历史书籍”,而不属于“历史”的东西。据说,认为自己被抄袭的历史书籍作者将起诉,这就好,等着法庭判决的结果就是。
    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判决的结果,如果是“法院判决哈金犯了抄袭罪”,网上就有10000条,如果是“法院判决哈金无罪”,网上至多1000条。
    去年七月,国内报刊网站大量报导说我的小说《绿袖子》“涉嫌抄袭”杜拉斯《广岛之恋》,有不少报纸还总结为“2004年文坛十大邪风之一”。消息之源,说是来自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张闳。有一家报纸去问张闳,张说他“绝对没有说过这话,只是说《绿袖子》与《广岛之恋》题材有相似的地方,都是写战争期间的异国恋爱”。但是张闳的声明,只有一家报纸刊登。
    但以讹传讹的报刊多了,真正去比较《绿袖子》与《广岛之恋》,并且发表了意见的读者,至今我只见到一个。我作了一下反驳,报上就说:“虹影又要打官司!”
    有好多朋友来信,劝我不要打官司,因为“官司作家”名声不好。我当然不会去打这种官司。我只是告诉指责我“抄袭”的某些媒体注意,不要做违法的事情;而且,我曾经被告到法庭里,两个官司结果都是我无罪。顶多只能叫我“误吃官司作家”,却很少有人报道这个。
    看来,哈金也成了“官司作家”。我敢肯定,如果哈金被判无罪时,没有人会记得他是“误吃官司作家”。

网络编辑: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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