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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检察院同级抗诉权 , 重庆晚报-要闻综合-2006全国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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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检察院同级抗诉权


2006年03月13日3:28:00

    本报北京专电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敏昨日建议,赋予同级检察院抗诉权。
    余敏说,目前只有终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才有权抗诉。这一规定将大量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推到了上级检察院和上级法院,使矛盾集中在省级和中央司法机关。由于省级和中央司法机关人手相对较少,造成案件积压,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因此,余敏建议,应把抗诉权赋予基层检察院,把矛盾尽量解决在基层。

特派记者 朱明跃 李伟
网络编辑: 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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