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赴港澳增加因奔丧申请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昨日宣布,自2006年4月10日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10项便民利民措施同步出台。 为适应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发展的形势,增加1年1次、1年两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取消内地居民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重新申请需登报声明的规定,由申请人提交遗失声明即可;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条件中增加因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可申请赴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