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玉米威胁我说,知道我家住哪,让我下班小心点。没关系,我练过,想找抽的可以打听打听。本回要说郭四爷,人称小四的郭敬明。
四爷跟庄羽的抄袭官司打了三年,终于判了,四爷说:为了尊重法律,他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但不执行道歉。他说因为创作辛苦决不迫于压力放弃原则。这段话,两点看不懂。1、赔偿、停止销售、道歉都是法院的判决,四爷乃强人,像跟家父撒娇一样,只挑选自己中意的前两项执行。敢跟法律撒娇挑肥拣瘦,这种“尊重”真新颖。2、按照判决结果,他所谓的创作时的辛苦是基于抄袭前提的。但按四爷的逻辑,某贼人盗了人家钱财,我们却应该体谅他翻墙入室撬箱砸柜的辛苦。这是多么人性化的图景——东边说:贼人辛苦了!西边回答:看官辛苦了!
四爷的粉丝大部分都在网上力挺他,他们基本认为想抄就抄,四爷抄得漂亮。更瞎摸的人则对法院抄袭的判决根本不认帐。他们的食物链是这样的:法律比亲爹大,偶像比法律大。他们的爹爹可真不容易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