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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违法惩戒将有法可循, 重庆晚报-要闻综合-时政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要闻综合时政新闻  2006年09月19日 第 02

法官违法惩戒将有法可循


2006年09月19日5:05:00

    本报讯 法官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进行责任追究?昨日,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在我市开班,《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成为学习重点。
    据了解,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将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理解与适用、职务犯罪司法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国外法官惩戒制度、职务犯罪证据问题研究等课题进行学习。
    又讯 昨日,市检察院邀请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内的八家媒体记者,帮忙监督报道检察机关的学法和执法行为。15个基层检察院将接受媒体的监督。

(记者 易守华 张勇)
网络编辑: 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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