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执法态度好坏 当事人可打分
本报讯 按照十七大精神中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市质监局昨日出台《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意见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质量监督后,当事人可以当场给执法行为打分,若有态度恶劣、滥用职权等行为,执法人员将被严肃查处。 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杜渐说,执法检查要体现人性化。执法后,实行“告知书”发放制度,告知当事人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对执法结果不服可要求公开听证。若执法人员有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行为,当事人可现场在告知书附带的评议卡上写明,监察程序随后启动,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富治平)
本报讯 按照十七大精神中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市质监局昨日出台《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意见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质量监督后,当事人可以当场给执法行为打分,若有态度恶劣、滥用职权等行为,执法人员将被严肃查处。
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杜渐说,执法检查要体现人性化。执法后,实行“告知书”发放制度,告知当事人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对执法结果不服可要求公开听证。若执法人员有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行为,当事人可现场在告知书附带的评议卡上写明,监察程序随后启动,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富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