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企业的裁员行动暗流涌动。冉先生是江北某公司的后勤管理人员,前两天听公司里传言称将裁员100人左右,自己很担心,公司裁员的大刀会不会砍到自己头上?万一被裁了该怎么办?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重庆晚报人力资源专家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不排除部分用人单位在此前进行裁员。因此,在此期间无论企业处于何种原因要裁员,都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裁员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按照规定,企业裁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包括员工对裁员决定和被裁员工的处理方案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其次是裁员方案是否保障员工的法定权利和利益。一是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劳动法》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企业不得裁员。二是被裁员者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单位有优先录用的义务。三是要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并注意用人单位是否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
最后就是有个别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要求劳动者在辞职书上签字以逃避相关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劳动者在裁员期间,千万不要轻易提出“辞职”之类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