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民罗女士向本报求助,老伴因病刚去世,现在她准备将老伴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她头上,而今却因结婚证遗失,导致房屋难以过户。
罗女士说,1969年4月,她与老伴在九龙坡区滩子口街道办理了结婚证,时隔38年,结婚证早已不知去向。今年9月老伴因病去世,她准备将老伴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到自己头上,到渝中区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需要派出所开具结婚证明。她到派出所开结婚证明时,派出所认为应找民政部门。她又找到九龙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开结婚证明需要罗女士和陈先生的结婚档案。无奈之下,她又到九龙坡区档案局查询,却被告知难以查到1970年以前的结婚登记档案。
难道罗女士的结婚证真没地方补办了吗?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将结婚、离婚等婚姻信息统一登记归档,并将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以有效避免异地重复登记、重婚等现象。凡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的市民,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相关信息。有结婚证的再度确认,结婚证遗失的凭单位或者是街道、乡镇的证明补办,开证明不方便的,只要有两名以上亲属到场证明,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记者 杨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