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开发商同意搭建 城管:限期拆除

站在小区外能看到蓝色大棚的一角
本报讯 在共用地方搭建违法建筑,遭到众多业主反对。昨日,九龙坡区谢家湾艾佳沁园小区的业主徐女士打进本报热线966988反映此事。她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拆除该建筑。
徐女士介绍,约一周前,该小区一栋三单元二楼的住户,私自在二单元和三单元间的露台上搭建筑。该住户开有一家婚庆公司,搭建此建筑就为方便做生意。此举遭到众多业主极力反对。他们找到物管,也未见效。此外,业主们认为,该小区在轻轨旁,坐在轻轨上就能看到此违法建筑,有损城市形象。
昨日,记者坐上轻轨,经过该小区时,果然看到一楼房的露台上搭建有一蓝色大棚。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一栋三单元的露台上看到,在约100平方米的露天平台上,搭建有一个蓝色塑料棚。站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也能看到此棚的一角。搭建此棚的业主称,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同意在此处搭建。
该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栋二单元和三单元之间的露台是公共面积,属业主共有,任何业主都无权私自占用。对于出现的问题,物管方已出面制止,但苦于无执法权,只能向街道、规划部门反映。
谢家湾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称,昨日已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认定此建筑违法,并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
(记者 汪云剑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