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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摊点间至少相隔15米, 重庆晚报-要闻综合-时政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要闻综合时政新闻  2007年03月09日 第 05

马路摊点间至少相隔15米


2007年03月09日1:39:00

  本报讯 目前,我市正陆续开放主城9区部分背街小巷,允许临时摆摊设点(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市市政委主任郭汝齐强调:各摊点必须凭占道许可证经营,否则一律取缔。
  此前,许多市民担忧:大量马路摊点出现,势必给城市带来更多的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
  对此担忧,郭汝齐表示:市政部门将建立长效机制监管,并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不影响城市容貌的前提,合理规划设置非主干道临时摊点。
  对马路摊点开禁的原则是: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无证摊点和店外经营取缔。
  郭汝齐解释说,城市主干道的各类占道摊点、乱设棚亭、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马路市场,一律取缔;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从事洗车、维修、门窗加工等违法占道行为;对支、次干道的摊点、亭棚,纳入背街小巷内划行归市。严禁沿街经营户超过门槛摆放商品和从事经营、加工。主城各区设置的临时马路摊点,必须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临时摊点的具体日常管理由各街道镇负责,区市政部门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郭汝齐透露,市区有关部门将出台一系列马路摊点管理标准,如:背街小巷摊区设置应靠墙、靠边、靠后,分散不集中,定位不越位;每个占道摊点的面积控制在3平方米之内,单个摊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在15米以上;禁止设置占道菜摊和饮食摊;凡允许设置的摊点必须规范、整洁,严禁悬挂物品等。
  此外,以后市内各区批准设置的所有马路摊点,都必须在显要位置公布市政监督投诉电话。摊点一旦污染环境、扰民,市民可拨打投诉电话反映,市政部门将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经开区月内开放4条街道
  本报讯 来自经开区市政局消息:本月内将开放环湖支路、西计支路、C8支路背街小巷摊区市场,将游摊散贩集中起来统一管理。
  据规划,经开区拟在环湖支路长约400米的路段内设置约50个摊位;在西计支路长约100米的路段内设置约30个摊位;C8支路长约300米的路段内设置约40个摊位。这些临时摊区,将由市政部门统一划定界线,解决照明、排水、排污等问题。经营时间初步定在7时-22时。
  昨日,高新区市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自在全市率先开放6条背街小巷的路段允许摆摊设点以来,许多困难市民上门咨询、申请上街摆摊。目前规划的近400个摊位满足不了需要。
  高新区市政部门表示,将在辖区内再开放10多条街道,届时允许摆摊设点的背街小巷将达到20多条。今日将对该规划进行最后审核,于本月内陆续开放。

记者 邓全伦
网络编辑: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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