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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娟/制图 | | 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实施。该法的出台使劳动者在维护合法权益时有了保障。但实际上有多少人在乎劳动合同?又有多少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呢?为此,本报公众调查中心上周进行了相关调查。有910人通过晚报网站和手机短信参与调查。
九成人看重劳动合同
90.55%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看重劳动合同。
手机为139****0300的先生表示:“我非常在乎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曾经也签过!但现在老板不给签,不知道怎么办。”
1995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签订合同的很少。据统计,我国的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率只有29.8%。
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低——不签合同就有更多借口侵占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主任、新合同法主要参与制定人王文珍在解读新法时表示,“出台此法的两大目的便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合同期限短的问题。”
半数人未签劳动合同
50.54%的受调查者表示没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合同,非劳动者本意,而是用人单位不给签。手机为133****1537的忠县陈先生来电称,大大小小的公司他进了十多个,老板从未与他签过劳动合同。
八成人找劳动部门投诉
深知合同的重要性,又无法得到实现的情况下怎么办呢?80.66%的受调查者表示,会向劳动部门投诉。
手机为139****6191的先生称:“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我,我一定会向相关部门申诉或投诉。”
然而,尽管向劳动部门反映或投诉了,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电话为85****73的王先生电话称,曾经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回应,只是推卸责任。
与劳动法规定不一样,《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仅可能要赔偿、被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其刑事责任。立法者希望通过此种规定来督促劳动部门执法严格,以保障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大多数看重合同内容
调查还显示,不管是签了合同的,还是没签的,绝大多数更在乎合同的内容。
手机为138****1821的先生称:“我是小区一名保安,合同并不重要,关键是合同的内容对我是否有利。"
对于一些人来说,签不签合同都没什么区别,因他们的权利主张大都没有写进合同中。手机为133****7007的先生称,小型企业合同不正规,他签过一份合同,但单位有他没有,还是没用。他认为重要的还是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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