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称,接下来他还将代理两消费者继续把官司打下去

况力彬在法庭上(资料图片) 记者 杨帆 摄
本报讯 市民况力彬告易中天《品三国》错别字一案(本报多次报道)历时快一年。昨天,渝中区法院根据“8个差错属合格图书”的标准,判决驳回他的起诉。
去年底,况力彬以《品三国》一书有34个错别字为由,将作者易中天及上海文艺出版总社、新华书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书款、误工费、勘误补偿费总计2050元。经鉴定,该书总共8个差错,其中3处引文不符、4处别字、1处词语使用不当,均为一般性查错,错误率在万分之零点一九。根据“超过万分之一差错属于不合格产品”规定,该书属于合格图书。
况力彬昨天表示,虽然败诉,但诉讼目的已基本达到。接下来,他将代理两消费者把易中天告到法院,等后两场官司各数8个差错出来,就是24个了。这样,该书的总错误率就超过万分之一的标准,他们将大获全胜。
易中天为错字道歉
昨天,记者联系上易中天律师,律师称易很忙。但记者在截稿前,从易先生的新浪博客里看到他写的《就重庆"错字案"答媒体》的文章。该文是昨天下午5时10分发表的。
易中天认为该判决公正、水平高。另外,他从媒体知道况是个职业诉讼人,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特殊行业。人家是干这行的嘛,总要找官司打,赚点钱也很正当。易中天称,他早就提出“应对批评三原则”,第一条就是“发现硬伤,立即改正”。《品三国》(上)出版过修订本,就是为了改正错误。他在博客里面也发表过文章,就《品三国》(下)的错误向读者道歉。这两处错误,一处是他签名售书时读者提出的,他向这位读者致谢。另一处是自己发现的,他向广大读者致歉。今后,如果还有读者发现了新的错误,只要属实,他还认错,还道歉。
易中天最后表示,对于错误,谁也避免不了。但求尽心尽力、问心无愧而已!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