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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单方解聘患职业病员工, 重庆晚报-法制频道-律师在身边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法制频道律师在身边  2008年03月13日 第 22

单位不得单方解聘患职业病员工


2008年03月13日2:33:00

  北碚高女士:我丈夫在一建筑公司工作了10年,去年12月被辞退。他在工作期间患了矽肺,公司说只一次性补偿2.5万元。请问:这种补偿是否合理?我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权?

  主持律师沈仁刚:根据相关法规,你丈夫应当首先申请职业病认定,如果被确认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要进行治疗、康复,而且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对职业病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本期主持: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致电63820315。 

  记者 何健

网络编辑: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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