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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与责任 我们共同努力, 重庆晚报-生活频道-旅游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生活频道旅游信息  2008年03月18日 第 15

消费与责任 我们共同努力


2008年03月18日4:46:00



春天到,小鸟叫。

  上周,本刊推出了部分旅行社代表的责任感言,引发社会各界热烈讨论。在“消费与责任”的年度主题下,有关部门、企业、消费者都纷纷表示,消费是个双向行为,企业有责任提供好的产品,做出负责任的经营行为,消费者也有责任规范自身行为,不过度维权,仅仅将责任二字加诸企业与政府。

  企业责任感与时俱进

  去年,我市共处理旅游有效投诉120起,重庆旅游执法大队大队长梁远超这样告诉记者,投诉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服务降标降等,景区诱导消费,酒店服务质量投诉等。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出现在少数企业身上,他们为此已受到相应的处罚。

  梁大队长表示,近年来,重庆旅游业飞速发展,行业投诉量与之成比例增加是非常正常的。实际上,重庆旅游投诉增幅小于行业的发展速度,说明我们企业的责任感与时增强,越来越认识到,诚信与责任是企业的生命线。一个不负责任的企业是终究要被市场所抛弃的。

  消费者不仅是上帝

  经营者们提出“消费者是上帝”。其实消费者不仅是上帝,作为社会的一员,在大力倡导全社会树立消费责任理念的今天,消费者也应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从市旅游执法大队提供的资料看,消费者维权过度时有发生,有的游客不理智不冷静,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游客遇到恶劣天气等造成的意外,不能理智对待,过度要求,甚至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等。一位航空公司负责人这样说,最重要的是相互理解,其实经营者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都超过自身承担的责任范围,在尽力安抚旅客,提供额外服务。梁大队长提醒消费者,投诉分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对于消费者的无理要求,执法部门是不予支持的。而因过度维权造成的严重后果,消费者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版稿件由记者 陈希 采写

  记者热线:13368261789

网络编辑: 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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