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楼下的邻居擅自在露台上搭建玻璃棚,不但影响整体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昨日,家住江北区鲁能新城四街区9幢1单元3—2的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王女士称,凡购买该小区二楼的住户,都赠送了一个室外露台。两三个星期前,二楼一住户擅自在露台搭建钢架玻璃棚,随后,周围一些住户开始效仿。“零零散散的玻璃棚破坏小区的整体形象。”王称,该幢楼共十八层,楼上乱丢的垃圾堆积在玻璃顶棚上,影响楼上住户的视野。更让人担心的是,沿玻璃棚钢架,能轻而易举爬进三楼住户家里,为小偷提供了可乘之机。 记者现场看到,该小区四街区内,共有两家二楼的住户在露台上搭建玻璃棚,其中一家只搭好了钢架,顶棚玻璃还未安装完。搭棚的一姜姓住户认为,在露台安装玻璃棚是为了防止楼上高空抛物,不会影响其他住户。 对此,该小区物管、戴德梁行鲁能星城物管处韩主任称,小区服务手册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都明确规定,禁止在露台上安装晴雨棚或违章搭建,针对部分三楼业主的反映,他们多次要求二楼住户停工,并将已搭好的玻璃棚拆除,因无执法权,不可能对其进行强拆。韩称,目前物管公司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如对方坚持不拆,他们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记者 任文劼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