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着司法鉴定报告,消费者找经销商退还购车款。
首席记者 史宗伟 实习生 陈家 摄
昨上午,昆明人谢俞终于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4万元尾款。
前天,谢俞等人再次来到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的重庆西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重汽车),要求对方履行上月17日双方签的协议:谢俞应在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得到24万元购车的相关费用。可到前天,谢俞仍有4万元尾款未得到,之前得到的20万元支付日期也超出协议规定时间。
今年4月,谢俞用21万余元购得西重汽车销售的一辆北方奔驰牌自卸型库存特价货车。开回昆明后,发现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结论是,货车已使用过较长时间,不是原厂新车。
按理,库存特价车属出厂后存放在经销商处,因时间较长,遂特价销售,其机械性能跟新车一致。谢俞称,他购车后,发现货车出现行驶无力、废气管冒机油等状况,维修人员检查时发现打气泵铜管有多处焊接、刹车片磨损严重等问题。
谢俞说,“我当时感觉买到了二车手。”为凑足购车款,他东拼西凑后用房子作抵押;购车后进行的加车厢盖等费用高达数万元。为了跟西重汽车联系退车退款等事宜,他乘飞机从昆明往返重庆就达7次。
得到可以退车的答复后,谢俞于上月初把货车开到重庆,交给西重汽车。双方经数次协商,于当月17日签下协议,西重汽车在一周内付谢俞24万元。谢称,本月11日和21日,他才收到西重汽车分两次支付的20万元。前日,谢俞再次向西重汽车讨要剩余的4万元。
西重汽车经理助理张强介绍,谢俞购买的货车属库存特价处理车,按重庆北奔汽车有限公司的库存车买断销售政策简要说明要求,谢俞的货车买断价为一次性处理价格,不享受“三包”服务。对该车是否属新车,他未正面回答。
谢俞说,库存特价车不享受“三包”服务,跟不是原厂新车的司法鉴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昨上午,谢俞终于讨到剩余的4万元。
首席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辛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