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业委会受业主大会委托,将规划部门告上法庭时,其诉讼主体资格遭到质疑。昨日,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沙坪坝区芳草地一二期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诉称,2000年,芳草地小区开盘时,开发商承诺有高级私家会所、地下车位、游泳池等配套设施。2002年4月15日,沙区规划分局为该小区出具了验收合格证。然而,竣工后的会所并没有按照规划图纸修成半圆形结构,而且开发商私自将会所和车位出租或出售。为此,业委会要求市规划局和沙区规划局撤销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两被告的代理人提出,业委会根本没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只能根据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业委会的代理人李祖军出示了一份上海市高院的文件,证明业委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另一代理人李朝相也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业委会可作为“其他组织”提起诉讼。
由于该案争议较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王明 实习生 叶剑锋 谢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