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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培养“草帽法官”, 重庆晚报-法制频道-法制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法制频道法制新闻  2008年07月09日 第 10

法院培养“草帽法官”


2008年07月09日3:37:00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获悉,我市法院系统将在年底前培养一批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地方风俗习惯、善做基层调解工作的“草帽法官”、“田坎法官”、“农民法官”。

  市高院院长钱锋称,培养一批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地方风俗习惯、善做基层工作的法官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一些法官在工作中自然而然把别人的矛盾事情当成自家事来安心解决,如长寿区法院的湛秀英法官。钱锋还透露,市高院还将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全市法院培养一批精通金融、财务、房地产,熟悉国际经贸规则的专家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管理、财会和信息化的司法政务管理人才。

  记者 唐中明

网络编辑: 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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