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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一贴两装”货车挂车需整改, 重庆晚报-要闻综合-时政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要闻综合时政新闻  2008年09月04日 第 03

尚未“一贴两装”货车挂车需整改


2008年09月04日3:33:00

  本报讯 即日起,若载货类汽车或挂车上路未实行“一贴两装”,将受到交警干涉。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启动了面向全市的载货类汽车及挂车“一贴两装”专项整治工作。

  所谓“一贴两装”,即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粘贴反光标志。从本月10日起,全市各车管分所、区县车管所、检测站对未按规定实行“一贴两装”的车辆,将实行强制安装和张贴,否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机动车定期检审。

  10月21日起,交警将在国省道及货车流量大的干道,对未按规定“一贴两装”的车辆实施检查,违者可扣留行驶证,罚款500元。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戴丽娟

网络编辑: 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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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一贴两装”货车挂车需整改--2008-9-4 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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