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法制频道法制新闻  2009年01月05日 第 06

利用木马程序网上盗人钱财


2009年01月05日3:37:00

  本报讯 27岁的赖某利用“木马”程序,一个月内从他人网上银行账户中盗走6000余元,昨日,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2000元。

  据介绍,赖某读中专时学的计算机专业,精通电脑,捕前无业。2008年3月至4月下旬,赖某在“易趣”、“淘宝”、“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网站上,通过发送邮件、在网站中隐藏“木马”、传图片发送“木马”文件等方式,侵入王某、姚某电脑获取其银行账户、密码,后又在淘宝网上发布手机银行充值广告,通过为他人手机充值,再将货款打到自己的账户内。就这样,通过复杂的“程序”,赖某成功将失主王某建行卡上的4000余元、失主姚某建行卡上的1900余元转变成现金,将赃款全部用于吃饭、购物。

  2008年7月29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赖某捉获。  记者 王非非

网络编辑: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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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木马程序网上盗人钱财--2009-1-5 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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