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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法制频道法制新闻  2009年01月06日 第 23

借租房打劫女房东 防报警强拍不雅照


2009年01月06日1:54:00

  本报讯 以租房为名专门抢劫女房东,发现其中一女房东是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时,为防其报案,竟强拍房东不雅照片。昨日,4名被告人在市五中院受审。

  据市检察院五分院指控,35岁的苗新和30岁的苗恒是姐弟,而27岁的魏强是苗新男友,22岁的李液是苗恒女友。4人均无业,魏强、苗恒还是粉哥,为了找钱,他们就在网上和报纸上寻找出租房屋的信息,如果房东是女性,他们就打着看房的幌子,待进入房屋后实施抢劫。

  检察机关指控称:去年4月8日,魏强和苗新在渝北区新牌坊抢劫一女房东时,不仅抢走了受害人包里的钱物,还逼迫其说出密码,从抢得的银行卡中取走7300元。抢劫过程中,他们发现该女子是我市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竟强脱其衣服,对其进行猥亵,并拍下几张不雅照片,声称受害人如果报警,就把照片公布到网上。

  4月25日,魏强、苗恒、苗新在石坪桥某小区抢劫时,因受害人王女士激烈反抗,魏强、苗新竟用封口胶和毛巾,将受害人颈部、面部包裹起来,致对方窒息而亡。据介绍,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该团伙用相同的手法抢劫了9次,抢了3万多元的财物。

  此外,劫匪还在抢劫过程中强奸过女房东,涉及隐私的部分,法院未公开审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莫雪庆

网络编辑: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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