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踩踏事故又一受害人起诉
本报讯 因为在家乐福踩踏事故中被挤断8根肋骨,昨日,受害者余国强将家乐福沙坪坝店告上法院,索赔8.8万余元。 57岁的余国强诉称,2007年11月10日,他到家乐福沙坪坝店去买油。由于安保不到位,自己被人群挤到商场玻璃上,当场昏迷,经查,8根肋骨断裂,达到九级伤残。但家乐福的代理人认为,余国强在2007年10月退休,不存在误工费。另外,对余国强的护理费用,家乐福方面也提出了异议。 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要求差距较大,调解未成,法院宣布择日宣判。记者 王明
本报讯 因为在家乐福踩踏事故中被挤断8根肋骨,昨日,受害者余国强将家乐福沙坪坝店告上法院,索赔8.8万余元。
57岁的余国强诉称,2007年11月10日,他到家乐福沙坪坝店去买油。由于安保不到位,自己被人群挤到商场玻璃上,当场昏迷,经查,8根肋骨断裂,达到九级伤残。但家乐福的代理人认为,余国强在2007年10月退休,不存在误工费。另外,对余国强的护理费用,家乐福方面也提出了异议。
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要求差距较大,调解未成,法院宣布择日宣判。记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