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时政频道时政新闻  2009年11月26日 第 14

深圳新规 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官员不得担任正职


2009年11月26日3:04:00

  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圳市在党政正职的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不少提法在深圳都是首次提出,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区长、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据新华网

网络编辑: 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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